2024年上半年普洱市宁洱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宁洱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阅读:494 次 日期:2024-04-19 09: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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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医院人紧缺的短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上半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6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学检验技术岗位1人;护理或护理学岗位5人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4月25日(星期四)08:0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宁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办公室

(二)现场报名提供材料

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查通过。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执业资格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审核根据通知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

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 09:00-10:30

笔试地点:

宁洱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

2024年4月29日09:0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或宁洱县卫生健康局院内原宁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应变控制及人岗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五)面试要求

考生在接到面试通知后,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六)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要素打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根据各评委打分取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2.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告。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通知人员报到;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接到报到通知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宁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进行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结束通过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具体标准按宁洱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9-3237850

(二)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个人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并由宁洱县卫生健康局和宁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 2024年上半年宁洱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xlsx

附件2 2024年上半年宁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xls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pmH4n3Y09pXj4PwkM0a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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