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主要用于档案整理、辅助性文书工作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和文字录入;
2、本县户籍,在县城本岛有固定居住所,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6日前;
2、报名地点:洞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县法院三楼);
3、咨询电话:63386791
4、报名方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近照到县法院政治处现场填写报名表。有各类技术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的,请同时提供。
三、聘用程序
由县法院党组综合考察后,择优聘用。
洞头县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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