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洱市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50 次 日期:2024-05-12 0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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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现将澜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

(一)县级岗位:120分(含120分)

(二)乡(镇)级岗位:110分(含110分)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招聘程序做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认。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澜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为准(详见附件1),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规定及资格复审时限要求,从报考对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资格复审部门签发《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2),考生须妥善保管,在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中,将与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结合使用。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现场如实填写《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详见附件3),作出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复审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1.第一阶段:卫生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

首批资格复审时间:

卫生技术岗位:2024年5月14日上午(8:00—11:30);

教师岗位:2024年5月14日下午(14:30—17:30);

2.第二阶段:县属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岗位

首批资格复审时间:

乡镇综合执法队岗位:2024年5月15日上午(8:00—11:30);

县属事业单位与其他乡镇站所岗位:2024年5月15日(14:30—17:30);

第一批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9日前完成;

第二批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前完成。(六)资格复审地点

县委党校和县融媒体中心岗位资格复审地点为澜沧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其它岗位资格复审地点为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澜沧县勐朗镇建设路)

(七)资格复审内容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3张、笔试准考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按以下要求做好准备:

1.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涉及审验户口簿的还需提供户主及本人页面复印件。报考岗位有“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限制要求的,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审验。

2.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由资格复审单位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核实,外国学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提供笔试准考证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此证将与身份证等结合使用。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项目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4)。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项目服务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5)。

6.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考生应如实向资格复审部门告知就业情况,准确把握好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时机,如果没有被聘用,则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如果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并提供《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详见附件6)。

7.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8.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证件等均要求原件,《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报考资格条件”“备注”等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暂无法提供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的,采取个人承诺制与提供相关辅助证明结合予以审核,现场填写《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7),原则上报考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原件核验,未及时提供原件核验,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八)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慎重作出选择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程序的决定;若决定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按自愿放弃程序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免造成浪费考录资源。

2.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详见附件8)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记录并签名。

(3)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人员必须是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在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后适时发布。

四、纪律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与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察、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及时登录“澜沧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ancang.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三)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 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5分(含95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续资格复审、面试和综合成绩计算等事项,由普洱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咨询电话:普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879-2853055)。

澜沧县定向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如下:

岗位代码:15399007024028001,招聘单位为:澜沧县竹塘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

澜沧县委组织部:0879—7220071

澜沧县人社局:0879-7221369

八、相关未尽事宜以《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有关事项公告》为准。

附件:1.澜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书

3.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4.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

5.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

6.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

7.资格复审承诺书

8.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附件1:澜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面试确认书.doc

附件【附件4.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附件3.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7.资格复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6.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5.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附件8.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docx

来源:http://www.lancang.gov.cn/info/5847/731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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