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简章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全国招生,现就医院2024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院及培训基地基本情况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区域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和急救为一体的一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景洪市急救中心附设在医院内),是云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西双版纳州职业技术学院非直属教学医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国家医联体建设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牵头医院,2021年纳入国家“千县工程”医院,2022年纳入云南省“百县工程”医院。承担着本区域医疗技术、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危重病人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及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医疗服务辐射全州、周边地区及老挝、缅甸等国家的相邻地区。先后荣获了“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省级文明医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工人先锋号”、“省级卫生健康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分设主院区、南院区、康复医院三个院区,占地总面积117.62亩;医院在职职工1297人,设置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含康复医院)63个,编制病床1230张,实际开放病床876张。拥有5个省级、4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牵头成立4个州质控中心;与省内外各专家团队合作,先后建立了15个专家工作站、10个专科联盟。
二、招收计划
1.招收计划总人数:20人。
2.招收专业1个,助理全科。
三、招录安排
(一)招收对象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应届专科毕业生为重点,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不含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具体为:
1.应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录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
(3)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往届毕业生条件
(1)专科学历、专业及身体条件同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
①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②年龄不超过2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招录当年12月31日。
(三)培训时间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
(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四)报名方法
招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到培训基地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学员应对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新招收培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院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7月3日10:00-7月22日22:00期间,申请培训人员可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操作手册可在报名开始时在系统登录页面左下角“通知公告”中下载)
2.现场审核:
(1)时间:2024年7月23日
(2)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中路48号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4号楼三楼科教科,进行报名人员现场确认和网上资格审核。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确认。
①《助培报名表》(网报成功后打印,以下均简称“报名表”)一式一份,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培训基地留存。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③如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④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含履约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现场确认时,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培训基地医院等信息须与经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保持一致。
(五)招录程序
1.招录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招录考试。
(1)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2024年7月24日09:00-17:00
考试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五号楼11楼多媒体教室
(2)考试方式及内容:
①理论考试:人机对话(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
②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技能操作。
(3)心理测试
(4)面试
2.体检:
(1)参照《云南省 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时间:2024年7月25日。
(3)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二)录取与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报名志愿、招收计划和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进行录取。培训基地录取后,进行网上公示后正式确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报到:
报到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报到地点:景洪市第一人医院主院区
备注:请学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录取通知书》前往报到。
四、培训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
(一)培训年限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培训学员的录取专业及培训年限,以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信息为准,并作为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培训内容
依据《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同时注重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等能力的培养。
(三)培训过程考核和管理
1.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及职业素养和医德医风等专项考核。过程考核合格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顺延期间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培训证书发放
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期间待遇保障
1.面向社会招收的助理全科医生与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外单位委派助理全科医生与委派单位、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外单位委派培训医生基本社会保险由委培单位承担。
3.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200元/人/月;省财政助培专项资金补助833元/人/月,按时、足额、考核发放学员补助。
4.面向社会招收助培学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五险),医院承担单位部分的缴纳。
5.医院向社会学员发放生活补助600元/月。
6.医院提供学员公寓,免费住宿,免费发放工作服等物品,在现有条件下尽力为学员提供各种便利。
7.享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
六、其他要求
1.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退出、终止培训者,自终止培训起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除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还需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一并缴入省级国库。
2.申请培训人员应确认所报志愿并保证其无退出或终止培训记录。
3.招收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责任后果。
4.其他注意事项请仔细查看并及时关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以及医院网站上的文件及通知。
七、联系方式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科
联系电话:0691-2131551姚老师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中路48号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4号楼妇产科门诊3楼科教科
邮政编码:666100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pDRwitrMtrXTXUNE9jY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