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入围对象进行体能测评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
1、时间:2012年10月31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报考磐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学员的入围体能测评考生(入围体能测评名单附后);
请入围体能测评考生于2012年10月31日上午7:30到磐安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2:00-4:00;
2、地点: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安文镇海螺街14号)。与报名时通讯信息有变动的考生,请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告知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9-84662046);
3、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4、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他事项
1、入围面试人员于2012年11月3日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后发放的《面试通知》。
2、联系电话:84662046(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652930(磐安县公安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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