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中心血站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大理州中心血站于2003年独立建站,属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州十二县市116家医疗机构临床医疗用血和急救用血工作。近年来临床用血需求逐年递增,为保障临床用血需求,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能服从和适应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及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以往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通过大理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公众号及时了解招考动态。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19日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大理州中心血站1号楼4楼办公室(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大理州中心血站),咨询电话:0872-225439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大理州中心血站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岗位条件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
领取准考证:7月23-24日8:30—11:30;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中心血站1号楼4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采用面试或业务技能操作测试(试讲、实作)等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岗位应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项考核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造成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不予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试用期合格后,待遇按照《大理州中心血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大理州中心血站保留招聘最终解释权。
大理州中心血站
2024年7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8hlztOWntghRxGgNw_b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