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4年特岗 总成绩及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及《昌宁县2024年特岗 公告》等有关规定,昌宁县2024年特岗 经报名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程序,现将昌宁县2024年特岗教师总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昌宁县2024年特岗 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8日(星期四)上午7:45报到。
(二)地点: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门口集中报到后统一前往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医院。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参加体检考生须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规照1张和黑色碳素笔1支。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收费标准女362.00元,男356.00元)。
(五)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如因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七)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合格后又放弃的情形时,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
(十)注意事项
1.检查前饮食宜清淡,避免高脂、高糖、高蛋白饮食。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前一日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
4.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和隐形眼镜。
5.体检当日需空腹,在采血、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餐。
6.尿检体检需要空腹并接取中段尿液。
7.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如实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告之,便于分析体检资料做出结论。
8.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
9.怀孕、备孕及哺乳期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胸部X光。
10.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到前台。
四、考察
1.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2.考察对象须如实填写《昌宁县特岗 政审考察表》。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要求,将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ncn.gov.cn/)或昌宁县教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请有关人员随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参加考察体检。
联系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0875-7130700
附件:
昌宁县2024年特岗 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pdf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2gQhiXTHbG2Tz5rmFqI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