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蒙自市人大常委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且本人无任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必须是红河州内城镇户口,蒙自市户口优先录用。
(三)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且在人社局失业登记满一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三)工作认真敬业、细心,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 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把报名表(附照片)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拍成图片后一起打包投送至邮箱:340621396@qq.com。
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6日止;
3.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所提交材料,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者,市人大办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由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在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录用及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能胜任工作的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五险,录用后工资待遇2800元/月(包含五险个人部分)。在使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者,解除合同。
(二)纳入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723514
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10MmYEumm115zJCUdX1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