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泸水市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泸水就业公众号 阅读:479 次 日期:2024-09-29 1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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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2024年度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泸水市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打牢强边固防坚实基础,推动管边控边能力明显提升,为泸水边境长治久安、边疆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现面向社会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并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共招聘23名专职联防员,其中:六库街道2名、上江镇1名、片马镇5名、鲁掌镇8名、称杆乡6名、洛本卓乡1名,采取市级统一招聘,聘用人员将分配至边境乡镇(街道)党政军警民指挥中心及一线联防所工作。主要从事“党政军警民”指挥中心日常事务,联防所边境管控技防物防等设施设备巡查值守、日常维护、边境一线巡逻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因工作特殊性限男性,除片马镇党政军警民指挥中心招聘1名女性外;

3.年龄范围:男性限18-35周岁(2006年1月-1989年12月),女性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男性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女性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遵守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从事过消防、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属于吸毒人员的;

4.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6.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引领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选聘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招聘人员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市级报名地点:市边防办,联系人:罗杨智,18008861883,地点:泸水市行政中心1111办公室。

2.六库街道边防办:联系人:罗丽莲,13508865660,地点:六库街道穿城路149号(二楼综治办公室)。

3.上江镇边防办:联系人及方式:胡小木,18787752119,地点:上江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

4.片马镇边防办:联系人及方式:张飞,13988698943,地点:片马镇人民政府(四楼综治办公室403)。

5.鲁掌镇边防办:联系人及方式:胡秋月,13578467866,地点:鲁掌镇人民政府(四楼综治办办公室411)。

6.称杆乡边防办:联系人及方式:麻菊艳,19388368330,地点:称杆乡人民政府(一楼综治办公室)。

7.洛本卓乡边防办:联系人及方式:胡雄斌,13988663389,地点:洛本卓乡人民政府(四楼综治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并填写《泸水市专职联防员报名表》和《泸水市联防所专职联防员政审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也可将材料电子版统一发至lssjdb2020@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姓名。

在各乡镇(街道)报名的人员信息由乡镇(街道)收集整理后报送至市边防办。

(二)资格审查由市边防办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市边防办、市公安局、泸水边境管理大队、各边境乡镇(街道)边防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由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前往怒江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或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统一配发制服,新招聘的专职联防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计发(不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岗位正常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泸水市专职联防员报名表二维码

2.泸水市联防所专职联防员政审表二维码

泸水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QsbitqC6zf53OGUxm3q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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