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官渡区监察委员会编外辅助性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 阅读:602 次 日期:2024-09-29 1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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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官渡区监察委员会编外辅助性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编外辅助人员不纳入官渡区监察委员会正式编制,是纪检监察机关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在官渡区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不具备执纪监督审查资格,实行合同制管理。

2.招聘人数: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3.岗位职责:

(1)完成所在部门记录、文书制作、校印、卷宗整理及装订、归档、收发文等工作;

(2)协助做好各类执纪监督检查的准备、联系对接等辅助工作;

(3)完成所在部门其他辅助性工作。

4.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80元(试用期购买五险)。

(3)转正工资待遇:实发3100元/月;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4)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本人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违反任职回避的;

8.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端登录微信,微信搜索“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10月6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日9:00—10月7日17:00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9日14:00

(4)笔试时间:2024年10月9日14:00-16:00

(5)面试、体检时间发布“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3.报名流程

(1)登录

电脑端登录微信,搜索“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跳转至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2024年官渡区监察委员会编外辅助性人员招聘公告》。

(2)填写报名信息

依次填写相关信息,确保自身符合所报考的岗位,并能够确保后续资格复审时能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以供审查。填写信息后仔细审核自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所报考的岗位要求。

(3)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4)报名资格审核

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5)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待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缴费页面,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

参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收费标准收费,笔试考试费用为50元/科/人。如有以下以下情形,报名费概不退回:

(1)因自身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2)因自身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3)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仍然报名的;

(4)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5)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聘用的其它情况。

(二)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岗位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按岗位招聘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由人力资源公司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发布于“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3.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发布于“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4)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和政审人员,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

拟聘人员经官渡区监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公司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官渡区监察委员会报到,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官渡区监察委员会具体负责。

(六)递补

对自动放弃、因故取消聘用资格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官渡区监察委员会工作。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合同。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4.为保护个人利益,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反映。

5.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2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渡区监察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发布于“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报名考生请及时关注。

八、咨询电话:0871-67399809

2024年9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6S7D-2pL-y8emUtgvCI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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