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 阅读:501 次 日期:2024-10-05 11: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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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热爱林草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做日常工作;

(四)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并经保山市辖区内县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五)具有保山市户辖区内城镇区域户籍;

(六)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30日在“保山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西侧2楼2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2页-7页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4张(近3个人月内照)。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

保山市林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1.接到电话视为符合笔试条件,接不到电话的视为不合格;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不开展笔试环节,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8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人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8人时,

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对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由拟招聘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152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单位缴纳部分不在此列),试用期满后合格后工资待遇为314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单位缴纳部分不在此列),每在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月。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2099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75-2136796。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2: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xlsx

来源:https://www.baoshan.gov.cn/info/4156/100727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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