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
2024年第二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120”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调度,承担全省的紧急医疗救援培训、面向社会公众普及自救互救技术等任务,还肩负着普洱周边地区乃至缅甸、老挝等国边境的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热爱受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已毕业且取得毕业证;
6.年龄在18-35岁,即1988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学术造假被处罚的人员、在以往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洱安顺劳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红:13887985445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含初始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期内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征信报告;
(5)驾驶员需提供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
(6)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报名表;
(8)《诚信承诺书》;
(9)已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
4.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供现场审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医生: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3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驾驶员:采取驾驶技能考核+面试的方式。驾驶技能考核为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上路实驾考核评分,考核内容包括实驾路上车辆控制、车速控制,驾驶安全意识等,驾驶技能考核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医师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
驾驶员技能考核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30)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
笔试及面试地点: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1号楼4楼会议室。
驾驶技能考核地点: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1号楼。
3、面试
(1)进面人数:需要笔试时,按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进入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根据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
技能考核+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技能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
直接面试的: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 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重点围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进行。
3.考生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思茅区振兴大道104号);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再录用,最终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中心用工程序。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期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试用期期限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录用程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二)薪资及福利待遇
委托普洱安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及福利待遇按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底薪18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薪资28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参与绩效分配。
五、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在紧急救援中心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统一由人事科会同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中心主要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及与主要领导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办理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况的,应当回避。涉及与中层及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杜绝不良现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回避情况,未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工作人员发现回避情形报告领导小组审查认定,需回避时调整流程或取消资格。设举报渠道,违反制度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录用后发现违反回避制度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3、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招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招聘纪律规定情形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回避制度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6)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7)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情形。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6、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879-2133120
七、单位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
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路27号
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微信公众号:puer0879120
联系电话:梁老师:18487136534 肖老师:18087983847
附件一:附件一: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二: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8mIHZaWFe4QLsHWGv6v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