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招聘公告
为切实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着力提升示范站专业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根据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非在编公职人员;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笔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要求:应往届社会工作、社会学、民族学、心理学、法学、会计学、公共管理专业;
4.户籍要求:龙陵县
5.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国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五彩镇安”、“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公众号进行发布,后续事宜由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提前填好《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求职登记表》;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交求职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②报考者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一寸证件照2张。
2.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周末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院内)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不指定笔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3.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确定笔试合格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应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能力与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人事档案发现有涂改或弄虚作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发现与报名时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及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近五年内存在刑事处罚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八)聘用
1.聘用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能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必须在2年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证书,否则不得继续聘用。
2.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3000元;转正后待遇根据《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计算指南》进行考核发放,按每月不低于5400元(含“五险一金”缴纳部分)执行,享受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二)严守招聘工作相关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三)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咨询联系方式:
聂老师 18725284931
胡老师 15393866038
段老师 15770302112
附: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公众号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snGk5w6QocwH_V3hEi8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