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数量:1名
(二)岗位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编辑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正式聘用后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标准按照政策标准执行)。聘期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试用期人员薪资待遇为2560元/月,试用期间不缴纳任何保险。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二)所聘用人员管理按照《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三)加入单位工会会员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会待遇。
(四)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2栋4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咨询电话:0879-3990281。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它资料(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经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开展,面试采取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相关内容,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七、未尽事宜,由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91okMNFMncgOvB6jiL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