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厂镇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规定,现将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符合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①“零就业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的大龄失业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⑥高校毕业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⑦易地搬迁到南山幸福社区的几类特殊人群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
待遇共计2170元(含工伤保险),具体待遇面谈。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 |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
木厂镇人民政府 | 社保专干 | 1名 | 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状态良好,男女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 | 木厂镇党群服务中心 | 木厂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6-3066997;15758726562;18387699436 |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查验原件):
1.《户口册》及《身份证》原件及正、背面复印件各1份;
2.《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2-6页)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木厂镇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
五、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其中首次聘用含试用期1个月。
木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来源:http://www.ynmg.gov.cn/info/1023/1070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