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会同县人社局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祥云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室,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县看守所,祥城派出所、云南驿派出所、禾甸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本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名,其中办公室1名、政工室1名,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1名、特巡警大队12名、网络安全保卫大队1名、交通管理大队4名、禁毒大队2名,县看守所1名,祥城派出所3名、云南驿派出所2名、禾甸派出所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岗位 |
人数 |
岗位特殊条件 |
办公室 |
1 |
1.男性; 2.本科学历; 3.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应用及维护、熟悉通信网络)优先; 4.C1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5.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
政工室 |
1 |
1.男性;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写作功底,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等。 |
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 大队 |
1 |
1.男性;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C1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
特巡警大队 |
12 |
1.男性;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证者优先。 |
网络安全保卫 大队 |
1 |
1.男性; 2.大专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交通管理大队 |
4 |
1.男性2名、女性2名;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D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
禁毒大队 |
2 |
1.男性1名、女性1名; 2.大专以上学历; 3.有化学、检验检测经验者优先。 |
县看守所 |
1 |
1. 男性; 2.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祥城派出所 |
3 |
1.男性2名、女性1名;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云南驿派出所 |
2 |
1. 男性2名; 2.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禾甸派出所 |
1 |
1. 男性;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7日至2007年1月17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9,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楷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2日每天8:0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祥云县公安局前楼三楼辅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开展,不接受他人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填报《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自行下载报名表)。
4.报名材料:(1)《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附照片);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银行受理点申请)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造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30%。
(三)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计算,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1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60%。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乘以30%+体能成绩乘以10%+面试成绩乘以6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结果(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机关辅警招录条件,对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检查应聘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对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录用;对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考察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报名岗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3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祥云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新招录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定为七级,在转正发文的次月执行新工资标准,新工资标准按七级至一级工资总额4000元/月至6000元/月不等保障(含“五险”、绩效)。被聘用人员实行警务化管理,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祥云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祥云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祥云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祥云县公安局机关纪委。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警官 13987242995
傅老师 18760907868
祥云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cVpMnHFe0zM9iVmzNol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