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盐津警务辅助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盐津公安“快接快处”能力和街面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织密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盐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4名;普洱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2名;交通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名;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人员2名(持A1驾照资质1名,持C1驾照资质1名。注:持C1驾照资质驾驶员需满足以下条件: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家住盐津县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持A1照驾驶员年龄放宽至58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先进模范,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8.曾经在盐津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但已离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盐津县公安局二楼政治工作室(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政通路18号);
3.联系电话:13887004823(刘警官);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近期证件照(正面免冠大1寸),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盐津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三)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由用人部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开展。
2.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根据工作人员的电话或短信通知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
3.面试:按照拟聘用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由盐津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并核查应聘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对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考察及政审结束后一次性递补。聘用坚持严把关口,公开招聘;
2.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照参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3.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待遇及注意事项
1.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并按规定购买“五险”;
2.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招聘活动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通告。
盐津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H7iT-6bHT6u5EDWwvAK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