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轮选聘兼职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派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情况简介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属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丽江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教育体育局代管。2023年4月25日通过教育部备案,2023年9月已正式招生。
二、选聘原则
聘请的兼职人员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同时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选聘的方式,公开选聘兼职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聘兼职人员4名。具体详见附件1: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轮选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四、聘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
3、长期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等。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年龄要求为6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请的其他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根据学校不同学院的报名要求,采取电话咨询、网络投档报名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2月20日,完成选聘名额即止。
2、报名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1: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轮选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上);
3、职称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各一份;
4、联系方式;
5、购买五险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以上材料按照报名所需的证件扫描成 pdf 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岗位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核
1、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丽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众号(丽江职业教育),保持电话畅通。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选聘人员进行能力考核,核具体事宜将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七)公示及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予以公示,根据考核、公示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照要求由学院到合作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被聘用人员按时到所在学院签订聘用协议。
六、相关待遇
(一)兼职人员按课时给予报酬。
(1)聘请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80元/课时;中级职称的70元/课时,初级职称的60元/课时,无职称50元/课时。
(2)聘请具有相关专业及教学经验的退休人员,担任教学工作的,统一按60元/课时计算;担任管理岗工作(比如图书馆等),按50元/课时计算。
(3)聘请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的兼职教师有职称聘书的按照职称发放,没有聘书,只有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统一按50元/课时计算。
(4)图书馆管理员按照图书馆开放时间上下班,享受每周18个课时的待遇,其他任教兼职教师按照各学院实际情况安排课时。
(二)兼职期间由学校负责购买聘用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轮选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2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LhtRFjOHyE8CxEFlK-o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