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受剑川县纪委监委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辅助人员3名(男女性别不限),主要协助所在部室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地区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优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文秘等相近相似专业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恪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6.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人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址
剑川县零工市场(剑川县腾龙三期铺面,掌上明珠家具对面巷子)或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镇文献街锦绣佳园1号楼5楼)。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反馈: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个人征信报告;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半寸照片2张;
(5)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6)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7)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除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参加考试时需凭身证份(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适当削减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弃考。
(2)笔试时间地点以通告及短信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纪法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剑川国投”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两人笔试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为第三名,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弃考。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告及短信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抗压能力以及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微信公众号“剑川国投”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聘用
1.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剑川县纪委监委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剑川县纪委监委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000元/人/月;
2.试用期满正式获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剑川县预算中部门临聘人员工资三类标准执行;
3.每月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付一定数额的绩效奖励(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4.聘用期间,受县纪委监委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
2.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成绩半年以内有效,招聘结束后半年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即时补录使用。
4.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剑川县纪委监委。
报名咨询电话:
0872-4524258
0872-4521325
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_J8_Jsiy7j-Zz6utHMt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