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5年度“银龄医师”引进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精神,进一步推动昆明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退休医疗卫生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及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已退休的医师、技师、医疗管理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能够满足昆明市用人单位的合作需要;
(四)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五)已办理退休手续,且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昆明市卫生人才”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的方式(详见附件)进行个人报名,提供个人真实有效信息。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报名人员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进行多方面了解。特别是要审查是否具有下列情形: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的。
(三)签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报名人员协商,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引进协议书,明确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及需约定的其他事项,签订引进协议书。
四、政策待遇
除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引进期间劳务报酬、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用人单位可为引进的“银龄医师”提供免租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引进的高层次“银龄医师”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可优先申购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的“银龄医师”,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级人才不高于10万元/人·年、省级人才不高于6万元/人·年、市级人才不高于3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每年累计工作时间满6个月的“银龄医师”,用人单位可提供免费健康体检1次,其中65岁以上或有基础性疾病的“银龄医师”可每半年免费健康体检1次。用人单位可为符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条件的“银龄医师”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的有关保险。
(四)引进专家符合云南省、昆明市“银龄医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措施。
五、未尽事宜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咨询联系方式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71-63966158。
岗位具体事宜请咨询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
来源:https://www.kmwsrc.com.cn/ylys/3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