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主要负责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相关事宜,工作地点为红河县迤萨镇北门街县政府六楼。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热爱工作;
2.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无口吃、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10日以后至2007年4月10日前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4月18日,报名截至时间为4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078275150@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李永波 4621209。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提供信息虚假、涂改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均可单方面无条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报名结束后将会电话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薪酬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正式录用后工资为3000元/月(不含三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余福利待遇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其它情况,由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xf3nD5tLRfyAd7DMtHY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