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共青团的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团干队伍结构,拓宽团干部的选拔渠道,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11名。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范围:全市机关部门公务员,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
2、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思维比较活跃,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勤奋,善于团结,心理素质较好;学习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3、资格条件:(1)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试用期满且参加工作满两年。
4、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基本程序
1、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核。建立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和推荐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受理,并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笔试准考通知。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数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核减竞争性选拔职位数。
2、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应试者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领导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4、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任用人员。对拟任用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原编制性质不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5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党政中心6楼)
3、报名要求
组织推荐的,由单位统一报名。个人自荐的,到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者须按规定填写《兰溪市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推荐)登记表》(可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www.lanxi.gov.cn、兰溪党建网www.lxdjw.net和兰溪共青团www.lxtsw.gov.cn下载),并提供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单位),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目标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9-888996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溪市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4日
2012年兰溪市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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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兰溪市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推荐)登记表.doc》来源于兰溪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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