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四川省法院系统2012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测试工作安排于11月7日-9日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携带《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手续,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测试。
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相关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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