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县委党校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条件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发表过理论、文艺、新闻作品者优先。
3.旺苍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4.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三、程序及步骤
(一)公开报名
2012年11月12日上午8:30——11月14日18:00
1.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上发布公告。
2.报名地点
县委党校办公室。
3.报名方式
⑴个人自荐报名。
⑵组织推荐报名。由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人选集体研究后推荐报名。
4.相关要求
报名者需填写《中共旺苍县委党校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发表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不少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则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考生在接到面试通知后,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急处理等能力和形象气质。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实施,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原则上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七)酝酿研究
由县委组织部酝酿协商,报请县委研究决定。
(八)办理调动
试用期限一个月,期满合格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配合协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资格,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及咨询电话:(0839)4202059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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