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
)、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
3、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所注资格名称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完全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2—23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区政府副楼四楼)。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攀枝花市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请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照片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者应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或向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咨询。
(四)笔试考务费缴纳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请登录相关网站,认真研阅 “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 报考者须如实填报《报名表》(附件2)上的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4.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一栏时,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注明工作单位、在编或临聘)。
5.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六)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岗位或不愿调剂的报考者, 可持缴费收据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办理退费。
(七)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2年12月5—6日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 (9:00-12:00,14:00-17:30)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满分为100分 ;《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不指定范围,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 scpta.gov.cn )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2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 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06〕2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对盐边县、米易县和仁和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5分;对市级和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时送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经西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布。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能达到本次笔试总平均分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公招环节。
3.面试通知书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知识》高低确定;《综合知识》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经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请区政府研究、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攀西府办〔2003〕87号)规定予以聘用。聘用时,同一岗位拉通排序,由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人事关系。
(二)未经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者,须缴纳违约金2万元。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通讯方式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5557609(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12-5555444(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西区安监局公招岗位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攀枝花市西区安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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