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和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招聘2013届毕业生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和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招聘2013届毕业生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和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招聘2013届毕业生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2013届毕业生;
2.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东北地区:2012年12月1日;
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12月2日。
报名地点:东北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精业楼大厅(16幢教学主楼)。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聘用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和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招聘2013届毕业生计划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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