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需要,我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两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医学检验岗位一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一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医学检验岗位:
(一)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二)掌握医学/卫生检验的必备技能和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与适应工作能力;
(三)有微生物、免疫学检测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岗位:
(一)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思路清晰,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富于团队精神;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2年11月25日前,到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丽水市寿尔福路28号503室,联系电话:0578-2211587)。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面试。
(二)招聘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
四、招聘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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