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充实下属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人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市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文秘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综合文稿撰写工作1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文秘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优先考虑。
(四)参加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截至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五)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必须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丽水市环保局具体组织实施。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11月25日
公开选调的方法为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丽水市环保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注:需征求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在各县(市、区)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同意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到市环保局办公室(注:解放街590号三楼,联系电话:2202615、2274067,联系人:张女士)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本次选调。
(二)笔试及面试
笔试。笔试以书面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能力、公文写作知识。笔试采用100分制。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到6人的全部参加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察及体检
根据应试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丽水市环保局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社交圈、生活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是否适合选调职位作出评价。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如果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研究确定与公示选调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再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选调对象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电话:2091235。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 电话:22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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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中国丽水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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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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