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26日),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取得资格时间截止2012年11月26日);
4、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东营市户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7、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8、在读全日制普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9、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经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等部门同意;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12年11月26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8:00—11月28日16:00。
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11月28日8:00—11月29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2月5日—12月8日。
报 名 网 址: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24小时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对报考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2年11月28日8:00—11月29日16:00登录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 12月5日—12月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需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特困毕业生(不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应携带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各种证件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确认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11月 27日8:00-16:00到东营区政府3号楼(东营区宁阳路87号)一楼101房间(东营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29379)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特别提示: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16:00,到点报名系统会自动关闭。报考人员务必于11月28日16:00前网上报名,11月29日16:00前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根据招聘岗位需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放弃,后果自负。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笔试成绩。因取消笔试成绩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笔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面和幼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师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因取消笔试成绩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9日(周日)上午
8:00- 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幼师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笔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普通幼教岗位(幼教1、2、3)面试采用综合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应变、举止仪表、幼师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测试(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的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舞蹈幼教岗位(幼教4、5)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相关政策,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幼师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面试人员达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所有岗位中的最低总成绩为参数,低于该参数成绩者,不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考核及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承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考核或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幼师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递补考核或体检对象。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除规定情形外,所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三、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咨询电话: 0546—8268687、8251879
监督电话: 0546—8223413
(现场确认时携带)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及特困生确认表》来源于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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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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