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元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干部群众如有反映问题的,请于2012年11月29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真实姓名反映(联系电话:3267528、3267056)。
一、为保护个人隐私,除体检合格人员,其余人员不公布。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特殊体检标准中的项目不得复检)。不按时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按实际检查科目收费。
三、复检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复检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地址:市政府办公楼二楼;电话:3267528,3267026)报到,请带上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报考信息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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