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6名。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招考条件和要求
1、学历要求:已取得大专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户籍要求:青田县户籍(以2012年11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76年11月26日至1994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4、性别要求:男性。
5、招考计划和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专业3名、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和给排水工程专业3名。
二、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28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的,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后,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公示。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发布的通知,在面试前1天到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在面试前一天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6509200 邮箱:102394948@QQ.COM)。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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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来源于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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