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队员1名,统计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经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1.消防员限男性,统计员男女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顺溪,青街,南雁,山门。
4、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表现良好,经政审、体检合格。
四、招聘程序
统计员:
1.资格审定,户籍,出生日期,工作简历及遵纪守法等进行审核。
2.笔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的测试(70分)。
3.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30分)。
5.录用: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同等条件下,统计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录用)。
消防员:
1.资格审定:户籍,出生日期,工作简历及遵纪守法等进行审核。
2.笔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的测试(50分)。
3.体能测试:30分。
4.体检: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5.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20分)。
6.录用: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五、工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五险,年薪3万元以上。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顺溪镇人民政府3楼3005室,联系人:黄成修,联系电话:63891377,手机:13695757303
3.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顺溪镇人民政府。
顺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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