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者在候考处候考。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查验相关证件。缺少有关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原工作单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综合管理岗位面试分第一、第二组,技术管理岗位为第三组,应聘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相应面试室。
3、应聘者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4、综合成绩排名前3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查,并参加12月1日下午或2日下午的体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费用学校支付,体检结果由人事处负责统一取回)。
5、用人单位考查后上报拟录用人员排序名单(将前3名排序)。
6、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七天。
7、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或录用手续(原则上须在公示生效一个月内办理完签约与录用手续)。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则由浙江大学从报考该岗位或同类型岗位面试、体检合格者中调剂录用。
8、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应届生不能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浙 江 大 学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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