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专业)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备注 |
学院附中 | 高中体育教师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学历的应为全日制“211工程”大学毕业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3.“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12月5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37号,行政楼二楼学校办公室;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带原件);
4.联系人:刘超老师,联系方式:0578-2281708;
5.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分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根据学科需求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由教研组长牵头,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试讲形式为,随机选取高一、高二教学内容,统一时间、地点备课,学科考核组认真听取每位应聘人员的上课,并打分。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附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0578-2281708,2683668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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