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南雁镇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服务等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向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心社区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其他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会讲闽南话;
3、具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南雁镇村两委成员(含村总支下属支部委员)、村级计生服务员可放宽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根据总成绩(笔试分+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分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笔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单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南雁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12月7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工作日);
5、报名地点:南雁镇党群办公室,联系人:池昭昭,联系电话:13857761720,58127991。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福利待遇
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对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上岗培训试用期。
2、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3、未尽事项,由南雁镇党群办公室报请镇委研究决定。
中共南雁镇委
南雁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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