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管场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文职人员若干名,协助民警从事秩序维护、生活保障、技术安全等工作,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工作机制。人均年纯收入在4.0万元以上,办理养老、医疗等五类社会保险,与慈溪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基本计算机操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男性,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6、浙江省(除慈溪市)籍人员。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笔试(50%)、面试(50%),前一项目不及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择优进入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政审
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慈溪市委党校教育楼一楼105室(白沙路街道文二路158号)。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
2、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6333107813777988985
慈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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