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现将报考我市职位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2年11月28日—2012年12月4日)。公示期间工作日内,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
市委组织部综干科:0833-2443032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0833-2441824
附件:2012年11月4日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政策加分考生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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