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第三方公正检测机构,主要承担政府委托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验货及其它公正检验;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对工作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测试、校准服务;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承担有关科研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 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前台收发、检验检定证书录入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理工类 |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
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405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分。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9—83207006 ;电子邮件:office@jhzjy.com 。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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