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7〕45号)和川人发〔2006〕34号文件精神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规定,现将通过2012年12月1日笔试考试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及面试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于2012年12 月6日9∶00—17∶00工作时间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进行。
面试资格审查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先到学院组织人事部230室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再到学院国资财务处缴费;
(3)考生缴费后,回到学院组织人事部230室确认缴费和领取《面试证》。
面试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材料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信息表》2份(考生在学院人事网公招考试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签名、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用于贴面试证)。
(5)职称资格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载明“根据原件复印属实”字样,且由具体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提供复印原件的部门公章)1份(按所报考的岗位要求提供)。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考生在2012年12月7日下午15∶30—17∶30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面试手续。因递补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凡接到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递补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所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学院财务国资处缴纳了80元面试考务费的考生,在学院组织人事部领取《面试证》。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2年12月8日(星期六)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证》。报考者持身份证、《面试证》参加面试。未按《面试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方式
报考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即CZY201202至CZY201223)人员均以专业教学试讲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四、面试内容
面试由专业试讲和综合答辩组成。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专业试讲占15分钟。
专业试讲要求:考生由引领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考生进行15分钟的上课。在整个试讲过程中,不得出现自己的姓名。
综合答辩要求:试讲结束后直接进入10分钟面试综合答辩,用普通话回答考官(评委)问题,答辩完成,考生现场休息等待评分结果。
在主考官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名确认并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回候考室。
五、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细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学院公招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学院行政楼230室)
联系人:林刚
联系电话:0825-2914176
附件: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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