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到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县残联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二、公开考调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青川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人员1名 。
三、公开考调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四、公开考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奉献意识,工作责任感强。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到条件的。
五、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残联办公室(乔庄镇小坝),联系人:何玉蓉,联系电话:0839-7204846。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4)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青川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按照考试、考察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残联组织实施。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调人员,公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青川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残疾人联合会 0839-7204846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县纪委、监察局:0839-7202492 0839-7202525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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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青川县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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