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中心站遴选工作人员1名;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四川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三年及以上工龄,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遂宁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的人员,必须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报考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人员,必须是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有3年以上环境监测工作经历并取得了中级职称);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 2012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遂宁市城区西山北路228号312室,电话239114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同底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后,填写《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五、开考人数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3日到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遴选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的考生进行文秘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报考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考生进行环保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并交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和折合总成绩及名次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遂宁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录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遂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及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
四川省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0825-2391142
监督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0825-5863155
四川省遂宁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0825-2391002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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