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沂水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沂水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在县规划局(事业单位)从事规划工作的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的范围、资格条件本县或县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含科级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等专业。3、报考者系一般干部的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0月前参加工作)。4、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和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不足该比例则相应核减录用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履历业绩评价,重点测评实际专业能力,以及在此专业领域的表现。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应试者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履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拔数量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可空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新选拔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8:00至12月14日17:00。 2、报名地点: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沂水县公开选拔规划局副局长等领导干部报名表》,持《报名表》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面试结束后出具。
4、咨询电话:0539—2251317 ;15666998710
《报名表》可到“中国沂水”网址“沂水县党建”网址 网站下载。
沂水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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