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网 阅读:2161 次 日期:2012-12-06 17: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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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公开招考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每天24小时)。

报名网址:http://202.204.193.220/zsgl/bswb/。

二、报考条件(公开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类型报考;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全日制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年龄可适当放宽;

7.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要求(公开招考)

1.报名流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先网上注册,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200元后,再从网上提交详细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表格。

2. 报考材料(公开招考):

考生必须在报名成功后10天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

⑴2013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另一份本人留存;

⑵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⑶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⑷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⑸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的学籍部门开具应届生报考证明(证明格式从报名系统下载)。

⑹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⑺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②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四、网上交费注意事项:

1.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2.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请牢记网上支付订单号,如有问题,可咨询首信易支付客服电话:(010)59321108(24小时市话),(010)82652626转6576,6612, 6613, 6639, 6502。

五、上传电子照片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用于考试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2.要求电子照片为JPG格式,白底一寸免冠照,150×200像素,大小为10k—25k之间。

3.点击“浏览”选择上传路径,选择好后,点击“确定”,系统能够显示个人照片且提示“上传成功”,则照片上传成功。如有问题,电话咨询研招办。

六、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公开招考考生于2013年3月15日—22日凭报名编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请看网上通知。

2.资审时务必携带自行下载的准考证、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

3.资审时间2013年3月20日-22日(8:30-11:30,14:00-17:0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材料不全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研招办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方可参加考试,如准考证未盖章,则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允许参加考试。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至3月24日,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八、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期间,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医院,具体时间安排、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各项表格前,请认真阅读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2.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委培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的硕士阶段情况栏中注明硕士论文答辩日期;网上提交资料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号、毕业证书号一律填写“暂无”。

4.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免试自然辩证法。

5.考试方式、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报考类别及委培单位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考生慎重填写,确保内容准确详细,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6.我校博士研究生分非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二种:(1)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2)委托培养研究生: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按交纳培养费,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入学时由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协议。请考生慎重选择,准确填写委培单位名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7.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8.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一旦确认提交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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