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我县师资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重点大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学科及人数: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语文、高中政治、高中地理各1人。
2、聘用学校:仙居中学或仙居县城峰中学。
二、招聘对象
应聘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2012年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
2、全国“211工程”重点大学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或相近。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现场上课)、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12月20日前到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以将报名表发送至人事科邮箱,并通过电话方式确认。通过电子邮箱(xianjiaoren1@163.com)报名的,需在正式面试前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报名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257号,邮编: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28726,13606763367(徐科长),13968567168(项科长)。
2、面试。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2日,面试地点在仙居中学。面试采用现场上课方式进行。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5、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必须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违约后果由本人自负。然后,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工作满一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合格证书,工作满两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
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相关事项
1、外地籍考生来我县报名应聘的,往返的车费和住宿费,给予适当的补助。
2、如遇本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需经仙居县纪委、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仙居县教育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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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2013年新 考试报名表》来源于仙居教育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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