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红塔区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且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年龄 | 性别 | 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财务、医学、计算机、法律及相近专业 | 1人 | 35岁以下 | 不限 | 工作业务能力强,电脑操作熟练,热爱医疗保险工作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 13日 — 12月14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考察调动
1、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回避等情况,由考察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选调建议。
2、经考察后确定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877-2039887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