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好,志愿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因本人原因被其它部门(单位)辞退、开除记录。
2、家庭政治历史清白,群众反映较好;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行为,无尚未解决的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无吸食毒品、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故意犯罪记录;直系亲属中无正在服刑或正在劳动教养期内的;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
4、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无从事与公安管理相关行业的;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7、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8、身高要求:165CM以上;
9、体重要求: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得录用。
10、视力要求: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2年 12月12日-16日通过常山广播电视总台、常山人才网、《今日常山》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18日(两天)。
2、报名地点:常山县公安局政治处(1号楼三楼)。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核:由县公安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办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2012年12月20日
2、地点: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四)加分和优先招录条件:
①退伍军人的,加5分;
②具有相关特长的(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市级以上比赛的荣誉证书),加4分;
③具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人员,加2分。
四、体检
按总成绩(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以外,其余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六、审批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等规定程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30名录用对象,并组织相关培训(15天)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期聘用时间三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月工资待遇为1800元至2000元。受聘人员聘期已满未被续聘的,所享受的待遇也相应终止。
联系电话:0570—5667718
常山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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