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单位:彭州市公安局
工作地点:各派出所
工作岗位:派出所专职消防协警
招聘人数:21人
为满足彭州公安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专职消防协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派出所专职消防协警共计21名,全局21个派出所各1名(工作地点在各派出所)。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报考范围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操作电脑及使用一般办公软件;
5、有消防相关专业学历、经历人员,复退军人以及派出所辅警、文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至普通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曾因违反辅助力量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10、其它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咨询电话: 028-83877711
3、联系人: 陈经理 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4、报名地点: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东升路53-57号)
5、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2日-22日
6、报名须知: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
(1)、报名需提供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
(2)、填报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彭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协警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人员名单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五)公示
对考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与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彭州市公安局工作。
五、主要工作职责
1、配合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工作;
2、收集完善上报辖区消防工作信息;
3、建立健全辖区单位防火档案;
4、配合做好辖区消防宣传工作;
5、协助派出所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960元+工龄工资+考核工资+社保五险,上班期间单位提供工作餐。
七、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成绩及聘用公示网址:http://www.xinquanxin.com/ 请考生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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