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爱伊美医院、新桥骨科医院: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变相关专业卫技人员紧缺状况,落实规范招聘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奉政发〔2007〕77号和奉人字〔2011〕41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计划、有序引进原则,经市卫生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下同)商议,现就采用简易程序招聘事业编制医学类紧缺专业人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招聘原则
1.严格按编定岗:用人单位招聘紧缺急需类医技人员,必须按编定岗,满编和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录用。
2.实行计划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用人必须在年前提出整体招聘计划,由卫生局与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行招聘。
3.特殊人才从优:凡属于我市相关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医技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优先聘用。聘用后在重点学科研究经费安排、特殊补助、家属及子女调迁、落实奖励政策方面均享受相关规定。
4.相对固定培养:为加强引进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稳定管理,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招聘引进后,必须在引进单位相应工作岗位服务6年以上,在此期间不安排交流调动。
二、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且符合所设紧缺专业条件,可引进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经市编办审核同意后,不受用人单位编制限制。
(二)根据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可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此类人员暂不受所设专业限制。
(三)根据镇(街道)卫生院用人需求,可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历届毕业生,此类人员暂不受所设专业限制。
其中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历届生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允许通过简易程序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第二批次入学的下列专业应历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其中中医学专业毕业生须第一批次入学。
所设紧缺急需专业:
1.临床医学(包括病理诊断) 2.医学影像学(诊断)
3.麻醉学 4.医学检验 5.预防医学 6.精神医学
7.口腔医学 8.眼视光学 9.中医学
上述人员要求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招聘。
(五)为有效缓解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120急救站人员、采供血点人员紧缺状况,2013年度暂允许通过简易程序招聘下述专业人员。
1.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助产士)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初中毕业以“3+2”模式入学者)。已获得护理(助产)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或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实习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120急救站: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聘用。
3.采供血点: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引进和招聘人员年龄限制:
1.正高级职称专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副高级职称专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本科毕业生及大专学历护理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七)各专业所持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要求。
(八)上述毕业生属宁波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时间:2012年12月—2013年8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由人社局、卫生局及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面试,符合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现场签约,将签约协议一式三份报卫生局审核、人社局审批。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由卫生局组织专家面试,符合条件的报卫生局审核、人社局审批。
3.本科、大专生:由人社部门牵头组团到高校直接招聘,按照双向选择、现场面试的方法,直接确定招聘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未能参加校园招聘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可直接与各医疗卫生单位联系报名,由卫生局组织专家统一面试。符合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报卫生局审核、人社局审批。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人社局审批录用后,方可到签约单位报到上班,享受相应工资及待遇。
未尽事宜,由卫生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