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区消防执勤力量,全面有效提升灭火及抢险救援效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南浔区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林消防站合同制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社会大众,退伍军人优先,地域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从事灭火及抢险救援岗位,招聘人数为2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自愿从事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
(二)男性,年龄在18至28岁之间,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
报名地点:南浔区消防大队财务室
联系电话:0572-3017606,13587906119,13665737376
联系人:张珉(中队长)、毕建超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五、聘用考核
(一)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我大队将组织政审。
(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后,按我大队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我大队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三)培训。对拟录用的人员,由我大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军事、政治教育、消防业务技能、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
(四)录用。最终拟录用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其它
(一)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及各类保险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伙食和住宿方面,消防员由部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官兵相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我大队按浙江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正式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培训、休假。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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