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普人发〔2008〕57号)规定,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工勤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普洱市户籍或属于普洱市生源地的人员;
(二)18-35周岁(1994年12月19日前出生、1977年12月19日后出生),年龄计算至2012年12月19日;
(三)具有中专(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各拟任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详情请阅《2012年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以往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2008年以来辞职或被辞退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2008年以来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和被取消事业单位聘用制资格的人员;2008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 报名和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到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思茅区人民东路29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汽车驾驶执照原件等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同时提交上列证件资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报名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以便制作准考证。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
(二)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2年12月25日8:30—17:30持身份证到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内容:驾驶员岗位考笔试和操作考试,勤杂工岗位考笔试和现场面试。
2.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试卷由普洱市公务员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监督下封存保管试卷,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阅卷,并发布成绩公告。笔试满分为100分。
3.进入操作考试和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人员。
4.资格复审。确定为进入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的人员,必须持与《2012年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招聘工勤人员简章》相关的材料到普洱市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
5.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
驾驶员岗位的操作考试内容为汽车驾驶路考,路考由公安交警驾驶员考试部门的考官负责,考官由三人组成,成绩取三人平均分,参考人员须在同一车辆上参加考试,考生都必须在路考起点现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操作考试结束,考官必须与考生隔离后迅速快捷准确地打分(按交警部门路考要素制定的打分标准必须在操作考试开始前提供给考官和考生知晓)。
勤杂工岗位参照 录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组织现场面试。勤杂工岗位进行现场面试,面试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面试方法、评分要素、打分标准等相关事项必须在现场面试开始前5天前发布,并告知进入现场面试考生。
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的满分都为100分。
参加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驾驶员岗位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 操作考试成绩×50%
勤杂工岗位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后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按上述公式合计为综合成绩。
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操作考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或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操作考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一致,抽签确定本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5日内提出复查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复查一次。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招聘考察是确保新招聘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果确实需要,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若在笔试、资格复审、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有人放弃或不合格,达不到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体检、考察规定比例的岗位,可递补一次(在笔试、资格复审阶段若遇分数相同的人员同时递补),前期阶段已经递补过人员的岗位,后期阶段不再开展递补。在体检、考察中如有反映或举报,问题未查清或没有做出结论前,如涉及递补的岗位暂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若此次考试聘用的其他环节有反映或举报,照此执行。
笔试后的资格复审、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时间将视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另行通知。
(三)聘用审批
确定聘用的人员,填写相关表格,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务员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此次整个工勤人员招聘工作,市公务员局负责业务指导,纪检监察、保密部门负责监督,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工勤人员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招聘考试的试卷组织(含试卷运输接送、保管保密)、笔试考场、阅卷现场、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必须有纪检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工作安排、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通信不畅或未及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操作考试和现场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整个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相关事宜都将在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pesjtj.gov.cn、普洱市交通运政信息网: sm.ynyz.gov.cn上公告。
联系电话:市交通运输局2144638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304124
监督电话:市交通运输局2123690 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2828915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